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自流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3、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4、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和抗诉案件;5、对本院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请示上级法院;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8、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二、机构设置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含主管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991.26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32万元,增长4%。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审判业务需求,在法庭内建设、辅助送达,人员变动方面加大了开支,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99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5.45万元,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5.81万元,占1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9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43万元,占82%;项目支出531.83万元,占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5.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29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审判业务需求,在法庭内建设、辅助送达,人员变动方面加大了开支,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29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审判业务需求,在法庭内建设、辅助送达,人员变动方面加大了开支,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75.71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1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80.4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26.99万元,占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万元,占0.0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15.45,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8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9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4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增长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6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66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法院案件数上升,出差办理案件情况增加,公车运行费用升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车辆9辆、特种专业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执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高院调研增设人民法庭相关事宜餐费1100元、接待南充中院考察学习“纠纷在院时间”等工作餐费1779元、接待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执行工作交流学习餐费1856.8元、接待省高院立案庭来院交流案件餐费1096元、接待省高院来院交流刑事案件工作事宜餐费66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09万元,比2022年增加82.2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勤综合服务、食堂配送服务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20.21万元,车辆维修加油保险29.88万元,后勤综合服务88.67万元,移动办公办案后续费用8.8万元,办公耗材采购3.5万元,食材配送服务48.83万元,LED显示屏采购2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公办案项目(管理)、司法绩效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公办案项目(管理)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5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完成了年初设置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市财政的指导下加强了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量化性,绩效目标更加贴合法院工作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围绕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兼顾,年底充分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法院职责。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它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正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含主管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本级)。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审管办、民一庭、民二庭、刑庭、法警队、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舒坪法庭11个部门。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自流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3、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4、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和抗诉案件;5、对本院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请示上级法院;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8、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2、人员概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编制90人,其中政法编制8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2023年底在职人数76人,其中政法编制74人,工勤人员2人,无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在职人数较2021年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区法院2023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聚焦市委建设“两市两城”的目标,围绕“四大战略”,为奋力打造川南渝西“南向口岸功能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聚集区、文旅融合发展特色区、城乡互融互促样板区”,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上对标更高要求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持续沿着“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主题主线,推动机关党建、支部建设与审判执行、服务大局等不断有机融合,打亮、打响“德铭先锋”党建品牌,带动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干警能力建设,以培育“三实五能干警”④“三高六质法官”⑤为目标,推进全院干警学习培训、交流轮岗,拓展工作视野,培养复合人才。
2、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上实现更大作为
全面融入“四大战略”,依法保障自流井区打造“四区”发展目标,为自流井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更加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域社会治理格局中,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自流井上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聚焦经济金融稳定,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做好企业“两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中涉嫌虚假诉讼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知识产权一审职能,依托自流井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完善“一体多能促优共护”机制,为城市产业向品牌化、特色化、科技化转型升级保驾护航。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3、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体现更实举措
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旅游等涉民生案件,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升级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利用“24小时自助法院”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暨农民工维权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诉源治理站点、调解平台以及“千名政法干警进网格”专项活动的作用,利用基层治理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共建共享共荣”新格局。着力加强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打造南向口岸功能先行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加强法庭涉三农案件司法服务,确保涉三农案件妥善化解、实质化解,持续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4、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展现更强力度
聚焦执行案件的前端治理,打造执行质效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数字化智能监管模式,强化全院部门工作联动,形成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局面,为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优化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措施,努力破解更深层次的执行难题。用足用好破产审判手段,加大执转破力度,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出清落后产能,化解骨头难案。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断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5、在实现审执质效提升上呈现更快速度
坚持向管理要质效,构建符合实际的可量化、可监控、可操作的“纠纷在院时间”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纠纷在院全周期管理,推动每一个纠纷通过司法程序更好更快得到实质性化解。坚持向科技要动能,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补充完善智慧法庭2.0更新替代工作,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开庭设备的数量,提高全院网络安全,降低网络使用风险,以信息化工作成果助推执法办案。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为“四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服务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755件,审、执结7608件,法官人均结案238件,“共护法庭”“德铭先锋”等特色司法品牌持续擦亮,工作成效受到区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完成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23年当年总收入2991.26万元,与上年度2875.94万元对比,增加115.32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人员经费变动;总支出预算2991.26万元,与上年度2875.94万元对比增加115.32万元,增加4%,是本级财政人员经费变动。
2.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总支出预算2991.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支出253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24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支出8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支出126.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415.45万元,占总收入81%。
3.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15.45万元,基本支出1931.36万元,占比80%,其中人员支出1394.9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6.38万元;项目支出484.09万元,占比20%。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人员经费相关要求,保障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类项目年初制定了绩效目标,年底目标均得到实现,严格执行进度,预算顺利完成,资金结余率为0,无违章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运转类项目主要满足办公办案活动中的各项支出,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保障机关顺利运行,以及司法救助、司法绩效项目。运转类项目年初制定了绩效目标,年底目标均得到实现,严格执行进度,预算顺利完成,资金结余率为0,年中资金使用时出现未严格按照经济科目列支费用的情况,通过支付更正进行改正,无其他违章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特定目标类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办案业务工作、购置业务装备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目标,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办公办案(管理)项目,各年度绩效目标均得到实现,严格执行进度,资金结余率为0,预算顺利完成,无违章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完成了年初设置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市财政的指导下加强了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量化性,绩效目标更加贴合法院工作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围绕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兼顾,年底充分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尽职尽责。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7755件,审、执结案件7608件。法官人均结案358件,共护法庭”“德铭先锋”等特色司法品牌持续擦亮,工作成效受到区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保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刑事案件565件。审理的倪程浩诈骗案入选四川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一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先进个人”。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指示精神,审结民商事案件4910件。历经一年,成功争取设立自贡协同改革先行区高新片区人民法庭,以更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三是服务保障产业创新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办结案件242件,被评为“自贡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四是助力法治自流井建设。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以案释法刊载普法案例116篇,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人民至上、良法善治,以务实行动提升群众司法感受
一是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审结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三权分置”等涉农纠纷6件,护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二是创新智慧诉讼服务。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高质量诉讼服务,开展网上立案2404件,电子送达25517条,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1.8%、40.1%,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先进集体”。三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舒坪法庭审结案件741件。舒坪法庭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3、内外联动、持续攻坚,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中兑现真金白银
一是强化执行力度。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各类案件3463件,兑现真金白银4.14亿元,执行质效从全市末位逐年上升至第三名。二是推进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全区执行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2023首次执行完毕率同比提高10.4%。四是完善监督管理。实施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的“1+3+1”工作机制,实现集约事务2天内办理,快执团队10天内结案,简案团队39天内结案。
4、问题导向、科学管理,以审判理念现代化落实公正与效率
一是狠抓质效管理。深入研究落实最高院新修订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综合提升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 区法院“案—件比”仅为1:1.24,居全市法院第一位。二是落实司法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改革,适用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办理案件4672件,61%的审判案件在“快车道”跑完全程,其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位达30%以上。将“考核案件”与“考核法官”相结合,开展文书、庭审、案件质量评查115件次,1篇文书获评“2023年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是提高司法公信。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和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作用,全年召开审委会32次、专业法官会议43次。落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主动办理“四类案件”269件,实质化监管比例达100%。
5、全面从严、以文化人,以比学赶超强化法院队伍综合素能
一是夯实法院文化根基。将法治文化、廉洁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融入“七知”文化品牌内涵,更新法院大厅、走廊、院史室、宣传展板等10余处文化设施,努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教育基地和文化宣传阵地。二是强化队伍人才培养。围绕干部“选育管用”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新提拔干部8人,其中40岁青年干警以下5人。三是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心理讲座,督促干警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主动填报有情况379人次。
(三)结果应用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对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设置和自评,通过自评查找自身不足,强化内部运用,加强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监督。
(四)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进行评测,数据真实准确,评价符合实际,评价结果经过本院审核流程,确保科学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还需更加合理、完整,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人员和资金使用人员绩效管理学习,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30022T000006997952-川财建[2022]134号,财政厅关于下达开放发展激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 |||||||||
主管部门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常态化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探索推动制度型开放,推动司法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以突出先行区品牌特色为目标,以助力打造对标一流营商环境为导向,开展司法服务集成化改革探索,以项目化形式引领辖区法治环境持续提升。 |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助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探索推动制度型开放,推动司法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以突出先行区品牌特色为目标,以助力打造对标一流营商环境为导向,开展司法服务集成化改革探索,以项目化形式引领辖区法治环境持续提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该项目主要实现枫桥式法庭建设方面宣传费用,该法庭是知识产权案件承办的主要部门,对充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1 | 1.11 | 100.00% | 10 | 10 | 根据川财[2022]134号,财政厅关于下达开放发展激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追加下达项目经费。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1 | 1.1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 | ≥ | 100 | 件 | 242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知识产权服判息诉率 | ≥ | 85 | % | 97.93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简案审理时限 | ≤ | 90 | 天 | ≤9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司法高效感知度持续提升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司法公正感受持续提升 | 定性 | 优良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司法便民服务满意度 | ≥ | 80 | % | 95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枫桥式法庭建设方面宣传费用,该法庭是知识产权案件承办的主要部门,对充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
存在问题 | 存在的问题: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微 | 财务负责人:虞丽梅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30023T000008017604-自流井区法院--办公办案项目(管理) | |||||||||
主管部门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单位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对应安排办公办案业务成本性支出。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办案业务工作和执法执勤工作开展中的差旅费用、审判大楼运行费用、陪审员费用等委托业务费用等各项经费开支,提高办案相关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主要弥补办公办案业务经费的不足,保障办案业务和法院综合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6.00 | 365.46 | 365.46 | 100.00% | 10 | 10 | 根据办公办案实际支出情况,年中追加相关经费109.46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6.00 | 365.46 | 365.4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次数 | = | 1 | 次 | 1 | 10 | 10 | ||
审判法庭设施设备耗材维护更换次数 | ≥ | 1 | 次 | 1 | 10 | 10 | ||||
法院专递邮寄件数 | ≥ | 2500 | 件 | 5934 | 10 | 10 | ||||
全年结案数 | ≥ | 5100 | 件 | 7608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聘请其他聘用人员,高效开展办公办案工作,提升办公办案效率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资金支付时效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度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升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 | 98 | % | 1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主要弥补办公办案业务经费的不足,保障办案业务和法院综合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相关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 |||||||||
存在问题 | 存在的问题: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黄龙 | 财务负责人:虞丽梅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30023T000009777293-自流井区法院—代管资金实施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
主管部门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拟使用省级专项经费新购LED显示屏2台(点距1.8)共14平方米,预估单价2万元/㎡,总预算28万元,更换后将在入门大厅两侧进行视频、音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充分营造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更直观地展示法院司法形象和法治建设成果,安装后法院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完善。 | 更换显示屏后在入门大厅两侧进行视频、音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充分营造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更直观地展示出了法院司法形象和法治建设成果,安装后法院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完善。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更换显示屏后在入门大厅两侧进行视频、音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充分营造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更直观地展示出了法院司法形象和法治建设成果,安装后法院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完善。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8.00 | 27.94 | 99.79% | 10 | 10 | 该项目资金为代管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办案专项经费,年中追加调整预算。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28.00 | 27.94 | 99.79%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LED显示屏数量 | = | 2 | 台 | 2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LED显示屏采购符合验收标准 | 定性 | 优良 | 优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资金支付时间 | ≤ | 6 | 月 | 9 | 10 | 8 | 该项目临时上报进行采购,代管资金采购流程较长,耗时多,9月完成支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 定性 | 优良 | 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直观感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控制采购成本 | ≤ | 28 | 万元 | 27.94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98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充分营造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更直观地展示出了法院司法形象和法治建设成果,安装后法院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完善。 | |||||||||
存在问题 | 存在的问题:绩效指标存在未完成情况。 | |||||||||
改进措施 | 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理的绩效目标按照流程进行调整。 | |||||||||
项目负责人:曾林 | 财务负责人:虞丽梅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30023Y000008352397-自流井区法院-司法绩效项目 | |||||||||
主管部门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实施,用于支付干警司法绩效支出,客观考评当年办案业务工作、司法行政管理事务开展情况,提升办案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 通过项目实施,支付了干警司法绩效支出,客观考评了当年办案业务工作、司法行政管理事务开展情况,考核合格,提升办案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法院干警司法绩效支出,司法绩效部分基础部分40%按月计算发放,考核部分60%,年终考核后合格进行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80.00 | 161.60 | 161.60 | 100.00% | 10 | 10 | 该项目根据实际人员变动及考核情况进行了预算调减。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0.00 | 161.60 | 161.6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结案数 | ≥ | 5000 | 件 | 7608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当年干警考核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完成支付时效 | ≤ | 12 | 月 | 12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办公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司法公正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善法院队伍考核体系,持续提升法院干警能动性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考核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支付法院干警司法绩效支出,司法绩效部分基础部分40%按月计算发放,考核部分60%,年终考核后合格进行发放,客观考评了法院干警业务工作,有效提升法院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 |||||||||
存在问题 | 存在的问题: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曾林 | 财务负责人:虞丽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30023Y000008352408-自流井区法院-司法救助项目 | |||||||||
主管部门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实施,对受到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满足救助要求的当事人正常参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 通过项目实施,对受到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满足救助要求的当事人正常参与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司法流程,对符合救助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款项,帮助当事人正常行使自己的司法权力,彰显司法公正。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5.24 | 15.24 | 15.24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24 | 15.24 | 15.2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司法救助案件数 | ≥ | 5 | 件 | 6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提升司法救助案件质量 | 定性 | 优良 | 优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资金支付时效 | ≤ | 12 | 月 | 12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当事人正常参与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现司法救助效果长效化 | 定性 | 优良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总分:10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施司法救助14人,发放救助款项,帮助当事人正常行使自己的司法权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 |||||||||
存在问题 | 存在的问题:资金支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资金支付时间较紧。 | |||||||||
改进措施 | 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加快已经落实的司法救助案件及时支付救助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 |||||||||
项目负责人:袁兵 | 财务负责人:虞丽梅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