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不容挑战。6月20日上午,自流井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履职,以保障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维护司法之权威与法律之尊严。同时,为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施教”的作用,自流井区法院“特邀”多名被执行人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
审理查明,2022年11月29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徐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法作出了判决。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期间,李某采取现金交易、使用他人微信账户收支货款等方式隐藏、转移财产,并采取故意在《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上填写错误送达地址、拒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等方式,拒绝报告财产情况。2024年2月2日,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执行完毕后,李某仍拒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直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就犯罪事实和定罪量刑控辩双方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法庭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李某在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何某某的陪同下,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本次庭审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通知了十余案的被执行人参与旁听本次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经过充分的释法明理,多数被执行人了解到了拒执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和自身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积极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其中,5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6案达成执行和解,到位金额56万余元。另有2名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相应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留。
下一步,自流井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拒执打击力度,提升拒执打击成效,与检察院持续联合开启拒执打击新格局,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维护司法权威,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社会氛围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