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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或许是最优“解”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何山  发布时间:2024-04-12 17:56:0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年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涉自贡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执行案件102件、涉案金额一百三十万余元。

该系列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大部分资产已被控制,暂无力偿还该笔债务。经过研判,案件陷入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实现与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的两难境地。

为妥善化解本系列案,执行局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在法院督促下,被执行企业出具了履行方案,法院从和解金额、履行方式等方面对该执行方案进行评估。

3月4日,执行法官组织该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集中和解。和解过程中,法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说明:一是案件执行情况、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二是被执行人出具的和解方案;三是案件下一步执行计划。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并逐一进行了解答。最终,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和解案件96件、和解金额一百万余元。

自流井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融入服务中心大局。本次系列案化解是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自流井法院将严格督促被执行企业履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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