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流井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办好涉企案件,切实保障好、维护好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持续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流井法院圆满调解了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原告四川某建筑公司与被告自贡某投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建范围、合同工期、暂定价款、支付节点、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后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期推进,双方分别于2020年3月、2021年3月签订了补充协议,于2021年5月签订了终止及支付协议,案涉工程于2021年8月11日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工程款总计为8000万元,被告还余工程款共计5763万元未支付,原告提起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了解具体案情以及被告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原因,考虑到案涉工程为自流井区重点改造项目,且涉及本地区重点企业,必须妥善处理,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便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多次进行沟通,细致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出具调解书后此案得以圆满办结。
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双方均对法院调解工作表示赞许,法院“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工作方法既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也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涉诉企业争取了盘活时间,实现“双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流井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