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下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在西南(自贡)国际陆港法务中心巡回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该案由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位初担任审判长及承办人。
原告某酒公司起诉某经营部,称某经营部在店内对外出售的一款白酒产品瓶身及包装上突出使用的标识是抄袭、模仿原告的商标。且原告商标在全国极其知名,相关公众看到被告出售产品上的标识,极易认为该产品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存在某种联系,进而产生误认误购,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被告作为同行从业者,在明知原告的商标极其知名的情况下,仍大肆销售与原告商标极度近似的该产品,明显具有通过搭便车的形式获得有利市场竞争地位的主观恶意,性质恶劣,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庭审中,陈位初院长以娴熟的庭审技巧,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的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各庭审环节,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公开透明。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结合该案案情及庭审情况,从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裁判的社会导向与价值引领等方面发表了评议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陈位初院长带头履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既发挥了“一把手”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更表明了自流井法院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自流井区法院将继续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自流井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共同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