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材料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防水材料,结算方式为“每月20日甲乙双方核实当月材料发货数量及金额,核实后乙方三至四日内开具发票递交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所开发票金额”。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供应了防水材料,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经对账并于2022年11月15日签署了付款计划书,但被告未按付款计划书按时足额付款,故原告起诉来院并提出财产保全。因该案案情清晰,而被告系我市某民营企业下属独资企业,目前该企业因种种原因存在资金周转困难。被告提出企业账户被保全后,将会影响其生产经营。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以及被告公司的现状,基于长期合作、实现共赢、共度难关等理念,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线上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提出和解意见,积极促成调解协议的签订,并按企业要求及时依法解除了对被告公司账户的冻结,最终该起纠纷在10天内得以妥善化解。双方握手言和,降低了诉讼成本,企业得以保留必要的流动资金,保障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
民商事审判“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开展以来,自流井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落实行动精神,持续提升审判工作理念,突出发挥调解“柔性解纷”功能,强化实质性解纷,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真正实现法理情相结合。
一是服务端口前移“降低成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线上线下搭建解纷平台,落实“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联系机制,实现全区“1镇街1法官”全覆盖。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成作用,委派调解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运行,今年诉前调解案件已达1000余件,引导当事人低成本解决矛盾纠纷,维权费用持续降低。
二是开展智慧服务“拉近距离”。“24小时自助法院”持续优化,让诉讼服务超时空、不打烊,大力开展线上立案、线上交费、线上送达、线上庭审、调解等工作,今年以来为市场主体提供线上立案1000余件,线上交费1890笔,电子送达10258人次,在线接收、处理涉法涉诉难题,让“诉讼零跑腿,服务零距离”。
三是坚持全程调解“融情于法”。坚持“精准识别、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竭尽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寻求办案效果“最优解”,防范衍生纠纷增加不必要诉累,除不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外,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全流程尽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积极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高效和谈,促进纠纷妥善化解,纠纷化解效率、质量持续提升。
下一步,自流井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要求,树立“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理念,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更公平、更高效、更低成本的优质司法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