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上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2年,被告人方某某担任泸州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列维护费、工程费、材料费等方式套取资金进行账外管理,共同侵吞私分833万元,其中个人分得200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17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分工负责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认真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方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因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自贡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国资国企以及被告人家属等300余人到庭旁听。此次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坚守纪法底线,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