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职能简介
(二)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自流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3、依法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4、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和抗诉案件;5、对本院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请示上级法院。
(二)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区法院2023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聚焦市委建设“两市两城”的目标,围绕“四大战略”,为奋力打造川南渝西“南向口岸功能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聚集区、文旅融合发展特色区、城乡互融互促样板区”,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上对标更高要求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持续沿着“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主题主线,推动机关党建、支部建设与审判执行、服务大局等不断有机融合,打亮、打响“德铭先锋”党建品牌,带动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干警能力建设,以培育“三实五能干警”④“三高六质法官”⑤为目标,推进全院干警学习培训、交流轮岗,拓展工作视野,培养复合人才。
2、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上实现更大作为
全面融入“四大战略”,依法保障自流井区打造“四区”发展目标,为自流井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更加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域社会治理格局中,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自流井上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聚焦经济金融稳定,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做好企业“两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中涉嫌虚假诉讼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知识产权一审职能,依托自流井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完善“一体多能促优共护”机制,为城市产业向品牌化、特色化、科技化转型升级保驾护航。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3、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体现更实举措
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旅游等涉民生案件,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升级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利用“24小时自助法院”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暨农民工维权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诉源治理站点、调解平台以及“千名政法干警进网格”专项活动的作用,利用基层治理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共建共享共荣”新格局。着力加强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打造南向口岸功能先行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加强法庭涉三农案件司法服务,确保涉三农案件妥善化解、实质化解,持续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4、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展现更强力度
聚焦执行案件的前端治理,打造执行质效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数字化智能监管模式,强化全院单位工作联动,形成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局面,为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优化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措施,努力破解更深层次的执行难题。用足用好破产审判手段,加大执转破力度,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出清落后产能,化解骨头难案。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断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5、在实现审执质效提升上呈现更快速度
坚持向管理要质效,构建符合实际的可量化、可监控、可操作的“纠纷在院时间”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纠纷在院全周期管理,推动每一个纠纷通过司法程序更好更快得到实质性化解。坚持向科技要动能,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补充完善智慧法庭2.0更新替代工作,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开庭设备的数量,提高全院网络安全,降低网络使用风险,以信息化工作成果助推执法办案。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单位概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属于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行政单位。内设政治部(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审管办、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刑庭、法警队、舒坪法庭、执行局、行政庭11个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19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6.5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9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76万元,占77%;项目支出451.24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6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6.5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2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56.5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624.06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9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94.16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10.29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各项成本性费用的开支。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7.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8%,主要原因为:办案数上升,随着疫情放开,外市外省办案情况预计增多,加上车辆老化,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公车总体运行成本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92%。主要原因是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预计接待10批次,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05.13%,主要原因为:办案数上升,随着疫情放开,外市外省办案情况预计增多,加上车辆老化,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公车总体运行成本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用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05.13%,主要原因为:办案数上升,随着疫情放开,外市外省办案情况预计增多,加上车辆老化,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公车总体运行成本增加。主要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21.8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且2022年根据区财政要求是在公用经费标准外编制非定额公用经费保障机关运行。
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5.5万元,较2022年增长34.16%,原因是2023年审判法庭后勤管理服务原合同到期,计划进行后勤管理服务采购,2023年采购预算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3.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40万元、后勤管理服务92万元。
截至2022年底,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单位所有专项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是:自流井区法院-办公办案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目标是全年结案数≥5100件,完成资金支付时效≤12个月,干警满意度≥98%,审判法庭设施设备耗材维护更新次数≥1次,法院专递邮寄件数≥2500件,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次数=1次,聘请其他聘用人员高效开展办公办案工作,提升办公办案效率(定性优良),持续提升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定性优良),提升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度(定性优良);自流井区法院-司法绩效项目,绩效目标是当年干警考核合格率=100%,完成资金支付时效≤12个月,全年结案数≥5000件,干警满意度≥98%,提升办公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司法公正(定性优良),完善法院队伍考核体系,持续提升法院干警能动性(定性优良)。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司法行政单位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