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省高院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此次庭审,因疫情影响采用远程视频方式线上庭审,市发改委、自贡监狱组织职工近60人参与旁听。
被告人刘某某于2016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21年9月刑满释放时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立即被留置。本案指控被告人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犯罪事实发生在1996年至2012年期间。合议庭庭前认真仔细查看全部卷宗材料,对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证据做好了庭前梳理,制定了庭审预案,合议庭成员对审查犯罪事实、量刑事实、证据质证等分工负责,保证庭审审细审实。庭审中,经过举证、质证,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认罪认罚。合议庭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发表的意见。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庭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亲眼看到被告人从执法者沦为阶下囚的过程,亲耳听到被告人在法庭上真诚的忏悔,深感震撼和警醒,在将来的工作中一定要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绝不损害国家、人民的利益。“想民所想,行民所嘱”,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落实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