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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法院狠抓四项执行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郭宇  发布时间:2022-10-10 14:56:24 打印 字号: | |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自流井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联”动协同,督促履行生效裁判。自流井区法院与高新公安分局联合建立了《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机制》,切实为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自流井区法院、自流井区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联合建立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党政机关带头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以来累计提请公安机关协助临控被执行人143人,经公安机关协助实际控制到案32人,化解涉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10件;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轨迹414次,由此顺利执结涉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16件。

(二)“衔”接机制,推动“执转破”工作实体化运行。成立“执转破”工作专班,研判制定“执转破”案件甄别标准、移送流程、操作细节等,并强化执转破工作制度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执转破甄别意识和甄别力度,逐渐形成“执破一体、以破促执、以执促破”的工作大格局。通过关联案件检索、财产核查等手段查明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且有大量尚未执行到位或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申请人,及时启动“执转破”,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主体。目前,已审结5件“执转破”案件,另有1件正在破产程序中。

(三)“快”字当头,开通民企案件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针对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充分发挥速执团队作用,建立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立案快、查冻快、放款快”的“三快”模式;注重执行措施综合运用,充分运用公安机关“临控”措施,网格协执、泊车系统协查车辆工作机制,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和失信曝光惩戒力度,通过联合惩戒,快速执结民企案件;设立“维权企业执行绿色通道”,通过“民营企业快执通道”对179件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进行“绿色标识”,创新涉企案件执行方法和途径。今年以来,开展以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5次,组织晨、夜间行动4次,共强制搜查9户,拘传被执行人41人次,扣押车辆14台,涉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872.21万元,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胜诉合法权益。

(四)“善”意执行,助力民营企业爬坡上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中小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取财产查控、纳入失信及拘留、罚款等司法措施。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的影响,特别是新冠疫情持续不断,合同违约、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重大敏感债务纠纷案件增多,注重采取沟通协调、多元解纷的执行模式,通过执行和解调解、帮助民营企业催收到期债权等方式,妥善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问题;支持企业为盘活资产、缓解生产经营困难而申请置换保全财产;积极通过引入第三方投资人、债权转股权、融资租赁、第三方托管经营等方式帮助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重返市场;对国企因债务涉及执行的,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创新执行方法,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信访部门等的协同配合,努力稳定市场秩序。在虞某等五人申请执行对自贡某光明医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通过提取被执行人30%医保资金、对其医疗设备采取软查封的方式以“放”促“养”,促进医院继续经营盈利;促进335名购房者与自贡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涉202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缓解被执行人资金压力,助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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