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性质和名额
1.招聘性质:合同制。
2.招聘名额:书记员1名;辅警1名(辅警工作地点为舒坪人民法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书记员年龄在21-35岁;辅警年龄在21-35岁。
5.(1)书记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熟练运用电脑办公系统软件,打字及书写速度较快;(2)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素质好,身高165cm以上。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一楼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13-4706270。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材料)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新冠疫情调查表》(附件2)、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注:24小时核酸证明时间从采样时间起算)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主要考察应考者在工作岗位上应具备的履职能力。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测试电脑速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笔试成绩3:1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进行面试;(2)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主要考察应考者在工作岗位上应具备的体能水平、应变能力和履职能力(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标准,体能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时间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通知为准。
(三)公示、政审
录用前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进入政审程序。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对应考者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在入职前向政治部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书记员2650/月;辅警2650/月。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从每人每月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六)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将予以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一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2.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 名 表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居住地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健康状况 | 婚姻状况 | |||||||
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奖惩情况 | ||||||||
个人特长 | ||||||||
备注 |
附件2
新冠疫情调查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请如实填写以下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现居住地: 省 市 区
联系电话 1(本人): 联系电话 2(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本人):
二、个人概况(请如实填写以下情况,请根据你的情况在¨内打√)
1.你2周内是否有与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接触史
是¨ 否¨
2.你2周内是否有国内外疫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是¨ 否¨
3.你2周内是否接触过来自国内外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4.你2周内是否有到国内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是¨ 否¨
5.你2周内是否接触过来自国内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6.你2周内你生活或工作的地方是否存在聚集性发病(2例及以上)
是¨ 否¨
7.你在来院前2周内是否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是¨ 否¨
8.如有发热,你的最高体温:_____ ℃(如未测则写“不清楚”)(如无发热可忽略此项)
9.如你到过国内外疫区或接触过相关病例,是否已按规定隔离?
是¨ 否¨
10.今日体温:_______ ℃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