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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建起平安墙  为企业筑好法律“墙”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赵惟  发布时间:2022-08-03 11:05:58 打印 字号: | |

“水泥墙修好后,巡逻起来轻松多了,不用担心突然滚落的石头,以前还发生过房顶被砸穿的事情。”自贡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保安张大爷这样说。

位于自流井区灯上城的房屋紧邻中国彩灯博物馆(自贡彩灯公园),双方以山体为界,该房屋由中瑞房产公司开发。因公司经营不善,自贡市某公司于2021 年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申请移送破产审查。上级法院经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自流井区法院审理,后经请示由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我院随即组成破产专业审理团队审理此案。

灯上城房产作为破产公司的资产,纳入破产清算的范围内,法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与彩灯公园相邻的山体因久疏管理,水泥层出现大面积裂痕,遇上暴雨有垮塌的危险,存在危及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法院主动作为,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有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同时,营造好的环境也有利于资产的处置。

破产管理人听取法院建议后,组织施工,期间,破产团队法官多次前往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听取破产管理人对该项工程支、取情况。经过多方努力,坡体插入钢筋,灌注水泥,垒砌了新的坝体,让环境焕然一新,过去担心的滑坡、路面湿滑、杂草垃圾遍地的现象得到了改善。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在聚焦司法办案的同时,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助力企业破解困局。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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