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法院立足终本案件执行工作实际,成立终本案件维护团队,加强终本案件动态管理,让“沉睡”的案件活起来。
一、建立终本案件前置审核制度,执源治理从“限源头”到“去库存”。制定《自流井区法院终本案件标准清单》,明确终本案件所需材料,“终本管理人”根据清单逐案核查,并以“穷尽线上+线下各种查控手段”、“及时全量登记录入查控财产”为是否合格的实质要件,通过终本案件合规性审查及局长结案核查把关,有效杜绝执行人员肆意终本、怠于执行、查控财产录入不及时的情形,防止案件“带病”终本,做到新终本案件全面合格过硬。
二、设立终本案件中间数据库,执行人员从“游击队”到“正规军”。制定《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终本案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把终本案件从原执行团队剥离,实行由专人负责历年全部终本案件日常管理审核,通过“一案一档”方式,建立终本案件台账,摸清底数、分类管理,包括接访当事人、核查财产线索、受理线索举报出警、依法恢复执行立案等全部终本案件事宜,实现办理一件案到管理一批案方式转变。同时,实行中心负责人定期检查、局领导每月每季度督导制度,强化终本案件维护进度的监管。
三、多措并举动态管理,执行举措从“一方面”到“方方面”。执行法官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对历年长期未实结的“骨头案”、“钉子案”展开“回头看”工作,充分运用公安机关“临控”措施,网格协执行、泊车系统协查车辆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网络查控、传统调查手段和失信曝光惩戒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通过积极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晨间执行”等行动,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同时,在终本案件中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恢复执行事项集约办理,执行效率从“延长线”到“快进键”。执行事务中心统筹安排人员开展财产线索线下核查、银行账户续冻、扣划、查封、案款支付等事宜,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立即恢复执行,实现事项办理集约化、模块化,确保快速、高效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通过实行终本案件单独管理,“交通肇事案9年执行长跑”、“企业欠缴社保费”“涉牧天公司农民工工资案”、“涉都市花语小区158户业主办理产权手续群体性案件”等一系列执行及信访案圆满化解。执行在路上,终本案件管理也在路上,我院将积极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终本案件管理过程中也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