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贡大商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商业公司”)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终结,大商商业公司彻底退出了自贡市场。此时,作为大商商业公司上级的大商四川地区集团以及作为债权人的自贡市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向承办大商商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自流井法院送来了锦旗。
大商商业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引进的大型商超企业,自2011年7月13日入驻自贡以来,旗下经营的新玛特商场以及多家千盛超市先后开业,其中新玛特商场曾是许多自贡人逛街的打卡必到地点。然而,随着电商的兴起、区域商业重心转移、新冠疫情以及自身管理原因,大商商业有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债务缠身,最终于2020年10月选择全面闭店。其后,大商商业公司涉及多起诉讼纠纷,后因大商商业公司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2021年8月,因大商商业公司资不抵债,其债权人自贡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了自贡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大商商业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审理。
自流井区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后,立即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及时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因大商商业公司在本市主要经营大型商超,有库存商品,其中食品库存量较大,另有少量日用品及服装。合议庭针对此,要求管理人接管大商商业公司资产后,根据质保期对食品和日用品进行清理,并按照剩余质保期长短将库存商品划分为已过期商品、临期商品、质保期较长商品和无质保期商品四类。对已过期商品进行报废销毁,对临期产品参照鲜活类物品及时处理,对质保期较长及无质保期(酒类)商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拍卖变现。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高效完成了资产处置、变现。既保证不让过期产品流入市场,又实现了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
现大商商业公司破产财产已进行两次分配,除按比例提存的一笔诉涉诉债权清偿款外,其余破产财产已全部分配完毕。
破产程序终结后,大商公司四川地区集团向自流井法院来电,称自流井法院的优质破产审判工作让他们感受到自贡营商环境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虽然大商商业公司退出了自贡市场,但他们认为自贡拥有让投资者放心的营商环境,对于集团在自贡投资的其他企业的发展他们仍然有信心。
自贡市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说,大商商业公司原经营的新玛特商场,已完成清理退场工作,嘉汇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已经顺利进行了重新招商,新的经营者即将入驻,商业资源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重新盘活都得益于法院对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理。
自流井区作为中心城区,第三产业发展较集中,但部分企业因产业发展模式老旧、经营落后等问题,已经不再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价值。近年来,自流井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功能,运用清算手段使已经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被占用的生产要素资源,为区域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源重新配置的空间,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深厚的法治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