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流井人民法院审结了自贡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案件,该案破产债权清偿率达到100%。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9月中旬,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自贡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该案系执行转破产案件,破产合议庭接手案件后,一边对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一边积极与执行部门对接,了解相关执行案件的情况。合议庭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但执行涉及的债务总金额仅10余万,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万多元,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合议庭分析认为该公司可能存在股东未实缴注册资金的情况。
之后,合议庭迅速约谈了该公司股东。约谈过程中,两名股东向合议庭承认其出资不实,且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不足注册资本的10%。合议庭当即向两名股东释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会加速股东出资到期,并告知二人应当补缴出资,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一名股东表示自身经济困难,而另一名股东认为自己持股比例小,股东之间应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补缴。合议庭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管理人,并要求管理人敦促股东补缴出资。
其后,经过法院多次释法明理,两名股东在管理人的敦促下分次补缴了出资。仅仅71天,自流井法院就顺利终结了该公司破产程序,让破产债权得到100%清偿。
收到受偿款后,债权人纷纷竖起了大拇指,说:“还以为这个钱要打水漂,法院竟通过破产给我们全部追了回来,还这么快,想不到,太想不到了。”
管理人的负责人也不禁感叹:“这就是个奇迹!合议庭前期工作做得太扎实了,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这个案子才能办得这么快,效果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