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化方便群众就近诉讼,有效开展法治宣传,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9月16日,自流井法院舒坪法庭干警深入辖区舒坪街道上阳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被告于2018年5月13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上阳村3组89号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为每月200元,半年结算一次,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被告收到安置房后。
该房屋系1994年修建,已接近三十年,现出现了多处漏水,原告以被告在房屋中居住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为由,多次要求解除合同,并请被告搬离,但被告均予以拒绝。原告求助于派出所和所在村组,经调解,被告也拒不搬离。现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并要求被告限期搬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到村里实地走访,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已发生多次争吵。为了妥善化解该案,提升群众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素养,舒坪法庭决定将法庭“搬进”村委会,“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峙情绪严重,针锋相对。被告认为原告主要是想增加房租,因其不同意而导致原告起诉,案涉房屋只是出现几处漏水,被告要求原告进行维修。而原告认为房租过低,且房屋老化,不具有维修价值,双方各执一词,各不相让。眼看今天的庭审就要结束,等待判决了......
“被告确实也是有他们的难处。”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原告其实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
“各让一步,各让一步。”
双方旁听家属的几句话,让事情有了转机。
在旁听家属的劝解下,紧张的气氛终于得到了缓和。承办法官感受到,这或许是一次调解的机会。
据悉,被告不愿搬离房屋的原因之一是其喂养的一对猪仔仅需两三个月即可出栏,被告认为此时搬离房屋或许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从化解矛盾,便于生产生活的角度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最终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同意待被告喂养的生猪出栏后在2021年12月底前搬离,并免去了被告2021年下半年的房屋租赁费用。
就这样,在法官和旁听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有可能发生肢体冲突的纠纷,至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