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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法院、自流井区司法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律师、律所不当行为惩戒工作协作办法”工作推进会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何宗星  发布时间:2021-08-03 08:48:2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律所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行为,防止法官与律师之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7月28日下午,自流井区法院、自流井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贯彻落实“律师、律所不当行为惩戒工作协作办法”工作推进会,法官、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曾林主持。

会上,首先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律师、律所不当行为惩戒工作协作的办法》内容,从制定的背景、总体目标、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工作保障等方面对该办法进行全方位讲解。

随后,各位法官与律师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职业规范等方面,就办法内容的学习体会和感想开展了充分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关于加强律师、律所不当行为惩戒工作协作的办法》出台得十分及时,不论是从律师角度还是法官角度,都是对双方履职尽责的规范和保障,进一步促进了律师队伍加强工作规范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有力推动了顽瘴痼疾问题整治,为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司法局张宏伟同志表示,出台《关于加强律师、律所不当行为惩戒工作协作的办法》这个文件是司法工作的大势所趋,为法官、律师交流沟通平台提供了机制保障,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律师与司法人员交流互动环境的需要,大家应该努力保持良好公平的关系,共同促进律师行业和司法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同时,要加强区法院与区司法局之间联动,要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在司法工作中互相反馈、相互协作,把司法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传递给每一位群众。

最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林同志强调,本办法的出台,不仅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司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还能有效针对法官和律师的交往行为进行规范,促进建立法官与律师干净、公平、公正的交往关系,促进法官和律师在各自履职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每一位法官和律师都应该相互监督,协助推进,共同保障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为营造法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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