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以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紧扣教育整顿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压茬推进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政策引领力
(一)广泛思想发动。严格落实“五必谈”工作要求,共开展谈心谈话6轮,参与人次545人次,发放干警家书87封,召开家属座谈会2场,退休干警座谈会1场,开展家访87户。
(二)开展个人自查。组织全体干警6次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应填报87人,实际填报87人,填报率100%。共收集顽瘴痼疾316条,其中主动向党组说明情况40人,均已按组织程序进行了处理。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班子、个人存在问题和原因,查摆梳理问题20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从严组织查处,强化纪法威慑力
举报线索核查79件,涉黑涉恶案件倒查3件,重点案件交叉评查29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32件,法律监督专项检查94件,智能化数据排查22624件,“减假暂”案件排查20件,内部交叉评查439件,对排查出的139条顽瘴痼疾已全部整改。
三、聚焦顽瘴痼疾,强化整治行动力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排查出3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研究制定《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法官与案件关系人接触交往的正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权责,厘清界限。
(二)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经排查未发现干警及其家属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制定《关于法院对近亲属从事法律职业的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相关情形的界定标准和禁业清单》等预防性制度措施,明确对干警近亲属从事法律职业的限制,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对清查发现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已整改7件,制定《关于罪犯交付前暂予监外执行的若干规定》等具有针对性、操作性、适用性的制度机制,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操作流程规范化。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通过个人自查和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清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七查”共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373条,已全部整改,整治率100%。
(五)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共核查曾从事过法官的退休人员25人,对发现的1人涉嫌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研究制定《规范离任工作人员从事法律职业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对离任工作人员从事法律工作的限制,增强对离任工作人员的监管。
将省高院提出的整治“圈子文化”影响司法工作廉洁1个突出问题、市中院提出的整治枉法裁判、裁判不公,违规执行,诉讼费应收未收,刑事案件财产刑缓移送未移送执行等4个突出问题,以及我院确定的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治重化积”案件违规等2个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截止6月16日,对排查出的顽瘴痼疾455条已全部整改。
四、推动成果转化,强化教育实效力
(一)审执工作有新提升。坚持把教育整顿与为民办实事、推进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今年上半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共收案4061件,结案2667件,结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664件;制定出台《民商事、行政案件审限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控制案件的立案、送达、审判、执行期限,降低群众维权时间成本;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去年同期缩短11天;不断规范案款管理,案款支付时间由16.5天缩短为4.3天。
(二)司法为民有新举措。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越立案、电子送达等,打造集约高效“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院长接待日”及执行法官值班服务,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降低信访投诉率;加强矛盾源头治理,高效和谐化解自流井工业园区购房纠纷案件210余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服务大提升行动,推出“四零”服务承诺,努力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让群众切身感受法院新变化、新气象。
(三)队伍建设有新面貌。积极建立完善《干部轮岗、交流锻炼暂行办法》《教育培训工作办法》《法院干警入职审核把关、岗位任职承诺、岗位调整前核查的暂行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机制,进一步打造“忠诚 、干净 、担当”的法院队伍。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圆满完成迎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执行工作,赢得代表们一致赞誉;全体干警尽职履责,奋勇争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选树先进典型2人,受到省、市级表彰集体2个、干警个人3人次,70篇宣传稿件被省市媒体采用,6篇调研文章荣获省、市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