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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自井 悠悠我心保护环境 自井法院在行动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李慧玲  发布时间:2021-06-08 15:06:06 打印 字号: | |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自然是生命之母,万物之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和一切生物共有的家园。

6月5日上午, 自流井区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檀木林梅西广场共同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人员密集的广场挂起了横幅,设置了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学习问答的方式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宣传了餐饮油烟、生活垃圾分类、水源保护等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环保知识,并结合新《固废法》、《水污染防治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引导广大群众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统计,当天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群众们纷纷表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做起,今后一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尽心尽力去维护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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