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今年1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炒股诈骗案,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受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林某某、彭某、杨某三人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三名被告人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PP突然无法使用60900元不翼而飞
2020年6月11日,被告人杨某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得被害人吴先生的电话号码和 “雯隆商贸”微信群等相关资料后交给被告人彭某,彭某冒充专业炒股公司工作人员并向其推荐相关炒股业务,在取得吴先生信任后,将其拉进“雯隆商贸”微信群内,由群内诈骗人员向吴先生推荐“中信东方”APP。后吴先生多次在该APP内充值“炒股”, 2020年8月16日发现该APP无法使用,相关工作人员也消失,意识到被骗后报案,累计被诈骗60900元。
“专业炒股人员”竟是专职网络诈骗人员
通过大量侦查布控,公安机关在湖南、福建等地先后将被告人彭某、杨某、林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经常炒股,2019年偶然进入一个炒股投资群,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林某某通过微等方式从上家处获取电话号码及“话术”等拉人进群的资料后,在明知有人利用炒股群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充当一级代理将获取的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交给被告人杨某等二级代理(被告人整个过程用微信联系,互不知真实身份),下家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炒股群后,被告人林某某从上家处(扣除支付下家提成费后实际)获取20—30元不等的提成费。
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通过从一级代理林某某处获取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后,招募被告人彭某等人充当话务员,利用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取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拉人进群,话务员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炒股群后,从被告人林某某处(扣除支付下家提成费后实际)获取20元的提成费。后话务员彭某通过杨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拉人进群,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炒股群后,从被告人杨某处获取40元的提成费。
当庭悔过,三人终获刑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林某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吴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了被害人吴先生损失40000元,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吴先生损失209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庭综合三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于2021年1月25日做出上述判决,上诉期内被告人林某某、杨某以量刑过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该案现已经移送执行。
有迹可循,诈骗流程、分工“起底”
通过查阅卷宗、讯问被告人,整个诈骗流程和分工展现在大家的面前:
1.最高级别称为“终端”,负责制作诈骗炒股软件、找客户的资源、制作话术、建立专门的诈骗微信群,核算资源数据。
2.“一级代理”,负责把这些电话、微信群、指定话术等资源发放给二级代理,赚取差价。
3. “二级代理”,负责招聘大量的话务员,把一级代理发送的资源下发,赚取差价。
4.“话务员”:给客户打电话、添加加客户的微信,把客户拉到指定的诈骗微信群里面,话务员通常话术为:自称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在公司搞活动赠送客户vip、免费送牛股,免费咨询股票走势等。
5.最终由群里的“老师”骗客户下载某炒股软件(终端负责制作的),然让客户往这个软件里面充钱在里面炒股实施诈骗。
法官提醒:投资理财务请认准银行或有资质的证券公司,请勿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炒股专家”,添加好友、群友推荐的投资理财APP、二维码、直播间下载的投资平台都有陷阱,下载APP要从正规应用市场,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声称“有漏洞”、“知内幕”、“高回报”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