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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杀猪饭”改变的人生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林文清  发布时间:2021-03-26 11:56: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自流井区法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2018年1月,钟某某任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局长。2018年6月,高新管委会征收办将某公司的土地和厂房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并于2018年12月签订拆迁补偿合同,补偿金额3950余万元。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但某某为尽快获得拆迁补偿款,通过钟某某的领导联系钟某某到其老家吃“杀猪饭”,其间,但某某请托钟某某尽快审核资料支付拆迁补偿款,并送了2万元给钟某某作为打牌的铺底,后又送了20万元给钟某某。在钟某某的关照下,高新管委会于2019年1月30日支付某公司全部拆迁补偿款3950余万元,后但某某又送了20万元给钟某某。2019年12月底的一天,但某某担心行贿的事情败露,约钟某某退还其所送行贿款。次日,钟某某将40万元退还但某某。另外,钟某某任某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时,还收受服务对象杨某某所送感谢费3万元。本案侦查阶段,但某某家属将钟某某退还但某某的感谢费40万元和钟某某家属将钟某某收受的感谢费5万元进行了退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钟某某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寄语:参加饭局需谨慎。那些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饭局绝对不能参加,更不能利用饭局大搞权钱交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责任编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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