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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元宵佳节进小区畅通“红色物业”沟通渠道
作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何苗  发布时间:2021-03-05 18:12:43 打印 字号: | |

家是社会的细胞,小区则是家的集合体,家和万事兴,小区和谐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近年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小区物业纠纷案件过程中,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物业纠纷当事人诉求,达到了较高的物业纠纷案件调撤率。新年尹始,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依托诉源治理“红色物业”工作思路,全方位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2021226日,在新年元宵佳节之际,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派出工作人员就年前接收的一批物业纠纷案件,进驻小区开展畅沟通、传法理、送和谐活动。该批案件的被告系居住在自流井区核桃湾社区某小区140余户居民,原告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原告诉称因小区没有物管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了物业管理职责,但小区住户不向其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陷入僵局。

立案工作人员在该小区内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向小区业主宣传法律知识,了解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对小区业主反映的小区卫生、乱搭乱建、公共设施维护不力等问题向业主进行了维权方式、方法的疏导,引导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小区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工作人员还向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了解到该小区的历史背景,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与业主沟通联系,在进行物业管理工作中争取到小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此次活动,立案工作人员收集到了该小区业主反映的物业问题共计11条,向小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了物业管理建议,为下一步化解该小区物业纠纷创造了条件,拉开了诉源治理“红色物业”工作的序幕。

 
责任编辑:自井法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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