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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井法院提升审判效率、解决送达难出新招
作者:张微  发布时间:2020-11-18 08:50:49 打印 字号: | |

“繁简分流要求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但简案团队在哪些程序上可以简化审理没有统一的指引和明确的规定,这让简案团队形成两个极端:要么束手束脚,要么肆意简化。”这一观点说出了大多数简案法官的心声。

 “送达是启动程序的重要节点,一个案子从立案到判决涉及多个文书送达,如果送达不能、送达不畅将严重影响办案效率,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将难以实现。”一名民事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直接送达难度过大、留置送达可操作性差、简易送达风险性较高、委托送达效果欠佳、邮寄送达争议较多等问题。

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广泛听取意见,理性分析了“案多人少”矛盾的原因,包括资源配置、流程衔接、审判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基于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从制度上保障诉讼效率,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经过一个月的调研、学习、搜集资料,征求意见稿正式拟定。经过两次青年法官学习分享会的集体讨论,数十次的修订,最后报请审委会一次性通过,《民事简易案件操作规程(试行)》《关于民事案件送达相关问题的操作指南(试行)》(以下分别简称《简案操作规程》《送达操作指南》)两个文件于2020年11月4日正式施行。

NO.1简案快审,对审判程序和裁判文书做“减法”

《简案操作规程》立足于“简案快审”原则,明确适用案件的范围,对庭前、庭中、庭后的各环节删繁易简。一是庭前准备工作做“减法”。双方的诉讼争议通过类案《审理要素表》一目了然举证期、答辩期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简化;开庭前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简便方式告知答辩意见等。二是庭审程序做“减法”。简化庭审程序,在保障当事人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可以合并简化各个流程,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审理要素进行事实确认。三是裁判文书做“减法”。文件附件制作了包括离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六大类常见案由的表格式文书参考模板,各要素清晰易懂,制作起来快速便捷,极大的减轻了法官撰写文书的工作量,提高类案的办理效率,从而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既满足了当事人对公正高效裁判的需求,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NO.2 规范送达,对送达方式和送达手段做“加法”

《送达操作指南》对送达方式和送达手段予以明确规定,为民事案件的送达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一是在送达方式上做“加法”。除了传统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外,文件还细化规定了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送达方式,将送达工作与先进的技术设备相互连通,切实拓宽了送达路径。二是在送达手段上做“加法”。文件规定推定确认送达地址的情形、送达地址确认方式、送达成功的情形等。《送达操作指南》施行后,大部分法官认为:送达机制的构建、细节的完善、程序的规范,进一步确保了送达的合法性、及时性、精确性,更好地实现程序保障实体的功能。

 
责任编辑:自井法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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