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辖自流井区和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司法警察大队、舒坪人民法庭。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负责本院财务管理、诉讼费监督管理,后勤物资装备配置及管理,办公用房和法庭建设维护,以及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2、政治部(督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诉非衔接、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司法评估、拍卖、鉴定,以及其他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工作。
4、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5、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婚姻家庭、人格权、侵权等传统民事一审案件、家事一审案件;负责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承担其他与民事(家事)有关的审判工作。
6、民事审判第二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商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民事审判第二庭相关的工作。
7、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为平衡各审判庭任务量分流出的部分案件,负责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行政审判相关的工作。
8、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执行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执行相关的工作。
9、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评查、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负责其他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的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10、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负责武器、弹药及装备物资管理;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工作等事项;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
11、舒坪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事案件审查立案;依法对本庭辖区的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宅基、相邻关系、劳务合同、损害赔偿、合伙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